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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觉醒招聘录用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 章程与制度 2020-08-10 111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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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目的

为了明确杭州市上城区星觉醒社会工作服务中(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招聘的原则、标准及方法,规范服务中心人员招聘、录用程序,明确相关部门权责,为组织的发展适时提供、录用、储备合格人才。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本服务中心各部门人员招聘、录用管理。

第三条 职责

3.1 行政部

3.1.1根据服务中心战略规划制定人才战略规划及人才需求和供给计划;

3.1.2负责组织新增岗位的工作分析和岗位规范的编写及审核空缺岗位的识别、招聘要求;

3.1.3 负责组织服务中心员工的招聘、录用。

3.1.4负责招聘渠道的选择、招聘经费的预算、招聘信息的发布、人员的筛选、员工岗前培训、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员工试用期考核的审查、员工档案建立;

3.2 用人部门

3.3.1 负责新增岗位的岗位说明书的编制;

3.3.2参与应聘人员的面试、复试。

第四条 管理内容

4.1.招聘原则

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录用的原则,使用人机制更趋科学、合理。

4.2.招聘、录用工作环节

招聘流程分为如下工作环节:用人部门提出用人需求、发布招聘公告、人员筛选、面试、录用、签订合同。

4.3.用人需求与审批

用人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行政部提出用人需求申报,经理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行政部进行对外招聘流程。

用人需求包括正式工、兼职人员或志愿者用工需求

4.4.招聘渠道及招聘信息发布

行政部需根据不同用工需求采取有效的招聘渠道组合:可来自我们服务群体内家长、人才市场以及各类院校的毕业生或在校生。

4.5.面试流程

4.5.1.资料筛选:报名截止后,由行政部对收集的简历和应聘材料进行筛选和审查。

4.5.2.用人部门对筛选的资料进行审核。

4.5.3.行政部向初选合格者发面试通知,初试由行政部与用人部门共同完成。

4.5.4.行政部对应聘人员的任职资格、求职动机及基本素质进行初试和评价。用人部门和专业人员侧重于专业知识技能的测试,对特殊要求岗位安排笔试或技能测评。

4.5.5.初试的结果应形成书面记录,并在面试记录意见栏中填写。

4.5.6.初试合格的应聘者由理事长进行复试,根据复试结果决定录用人员名单。

4.6.录用

根据最终面试反馈,由行政部编制人员录用审批单,明确职位及薪资,由理事长最终审批。

4.7.新员工入职报到手续

4.7.1.新员工向行政部提交以下资料: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及复印件一份,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一寸免冠彩色近照。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由行政部存入个人档案。

4.7.2.行政部为新入职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领取工作用品等)。

4.7.3.新员工入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参加入职前岗前培训。

4.8.试用期

新员工试用期原则上为1-3个月,试用期满前,经所在部门考核合格,经理事长审批通过,方可确认是否通过试用期。

4.9.志愿者招募录用

4.9.1.志愿者招聘同样由用人部门提出需求,由理事长审批后,行政部进行招募

4.9.2.行政部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录用,完成后将志愿者信息交由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安排志愿工作及管理。

4.10.本管理办法归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4.11.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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